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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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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我妈是个光彩照人的大美人,初出茅庐就名满香岛。爸爸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她,经过一番疯狂的追去,两个人结婚了。

  婚后几年,我和我哥、我弟出生了。我们家的故事,也每日在香岛大小媒体上连篇累牍地直播着、事无巨细。但他们俩的关系,却慢慢开始越变越差。

  妈妈辛苦养育我们兄弟三人,已经厌倦了家庭主妇的身份,她很想重返工作岗位,可家里每一个人都反对她抛头露面。

  大家只想让她相夫教子,偶尔陪着老公出席一下社交场合就足够。

  我妈妈挣扎过,她只身来国外一边陪着我,一边偷偷做生意。谁知香岛媒体神通广大,妈妈在国外的一举一动也被他们都打探到。

  家里人跟妈妈吵翻了天。妈妈后来气愤得带着年幼的弟弟离家出走,我则被孤零零地抛在国外,因为妈妈觉得那时候的我已经长大了,弟弟更需要她。

  现在妈妈一个人过得挺潇洒,跟我们季家彻底断了关系。”

  季洛一口气说完了自己的故事。

  秦书听着只觉得犹如看了一部老电影一般。

  原来有钱人家的生活也是这么不容易。

  原来有钱人家的小孩,也不都是过着幸福得冒泡的童年。

  “我爸和我妈就不是一种人,却生下了我们兄弟三个。哪怕我从小锦衣玉食,我还是为没有和妈妈在一起生活感到很难过。”

  季洛说到最后,语气里还有挥之不去的失落。

  秦书没说什么话,只是安静地听着。

  然后她就抱起那只已经安静下来的野兔,给它的后腿包扎好,装进了笼子里。

  之后,秦书又折下一段树枝,剥了嫩皮放进笼子里。

  野兔嘟起嘴巴快速地吃起来。

  “人要是像兔子这么单纯就好了,你看这生长在野外的兔子,你把它的毛捋顺了,再细心地呵护它,它也能很快适应和人在一起的生活。

  而且因为有在野外生存的经历,它比一般家养的兔子更皮实,既能吃还不爱生病。我小时候养过一只,养了好多年呢。”

  季洛笑了。

  秦书倒是很有一套朴素的安慰人的办法。

  “你说得对,现在的我就活得很坚韧,没什么人、什么事能伤到我,命运已经完全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!

  比起被妈妈一直呵护长大的弟弟和一直被家里耳提面命、诸多要求的哥哥,我确实自由多了。”

  季洛提起兔笼问秦书。

  “那这只能不能也养起来啊?”

  “好啊。”

  秦书已经好多年没养野兔。

  但在大山里养兔子,那还是相当容易的。

  中午,大家都沾了秦书的光,吃上香喷喷的炖野兔肉。

  季献谟这辈子山珍海味都吃过,但这柴火灶烧出来的野兔,他倒是第一次吃。

  不得不说,野兔的味道是真的绝。

  张玉英知道两人要养兔子,就从地窖里扛出几颗大白菜。

  “就给兔子吃这外面晒干的一层白菜叶吧,野兔也不容易,冬天在野外只能啃树皮、吃草根,它们要不是饿急了,可不会出来被你们打到。”

  秦书剥了一圈白菜的干叶子,拿出去喂给野兔吃。

  或许真的是饿极了,野兔很快就吃起了干菜叶。

  秦书看那兔子适应得还可以,就拎着笼子提到了安静的柴房,给兔子笼里垫了厚厚的干草。

  季洛没过过这种单纯的日子,围着兔子看了一下午。

  季献谟也静静地坐在摇椅上,看了一下午大山。

  他从没有想过,有一天他可以拿出一整天的时间啥也不干,就那么安静地发呆。

  秦齐给他选的这个地方还真是绝了。

  朝夕相处的日子里,季献谟和王德善谈天说地,成了无话不说的老友。

  王德善乐天知命、从不为外物所累的潇洒,让季献谟敬佩不已。

  年后没多久,果然,时疫从南方一路蔓延到京城。

  京城一时风声鹤唳,好多学校都停了课。

  本来说是只住几天的季洛,也和秦书在王家村的山上住上了瘾。

  这可急坏了香岛的季家人。

  第403章 妈妈来了

  先是季洛爸爸那边来电话催了几次。

  他三令五申要求季洛回香岛,帮着哥哥一起处理家族事务。

  季洛一句“陪爷爷比什么都重要、要替爸爸尽孝”就把爸爸打发了。

  但令他没想到的是,妈妈卓维凤竟火急火燎地要来齐市找他。

  要知道,老妈跟家里常年不联系,对自己这儿子也是不闻不问。

  突然大驾光临,真是让他措手不及、又惊又喜。

  卓维凤是在王雪芹的陪同下过来的,是荣清仪给两人牵的桥。

  毕竟,来了齐市她要没有个当地人陪着,那就两眼一抹黑了。

  季洛拉着秦书去路口接他妈,面上掩饰不住地雀跃。

  “我已经好久没见过我妈,果然还是你威力大,能把我妈都招过来。”

  秦书笑了。

  “看出来,你也挺想你妈的,别拿我当借口啦。”

  卓维凤一下车就给季洛来了个热情的拥抱。

  “洛洛啊,你都不想妈妈嘛,来这里这么久也不说回香岛。”

  季洛一副很不适应又很受用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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